上
志遠從認識楊絮的開始,他們就像天敵般的不對盤。
從個性到嗜好,從外表到內在,
他們就像是天和地般差之甚遠。
但兩人從一開始接觸後,就像種子扎了根,
漸漸地連結在一起,糾纏不清。
而且這情況,從MSN那位「花」小姐出現後,
就愈來愈明顯了……
楊絮明明就是看志遠不順眼的,
但自飯店那一夜後,他不知發了什麼瘋,
坐著、躺著、閉上眼睛腦海中全是志遠的裸體。
天啊,難道,這就是所謂的愛情嗎?
「像花瓣一樣散落之中,與你相遇的奇蹟就像作夢一般……」
而身在夢中的他,已經深陷其中。
下
思考了許久,志遠決定還是跟楊絮住在一起。
編了許多的理由來說服自己對楊絮可沒什麼「邪惡」思想,
不過他不這麼「想」並不代表楊絮也一樣。
每天穿著「清涼」的打扮在自己眼前晃著,
更可惡的是還穿著很「色情」的內褲!
讓他原本就很不穩的心,動搖得更加厲害……
不行不行!他一定要想想辦法治治這楊絮,
否則又不知道哪天給他吃乾抹淨了……
為了騙志遠和自己同居,楊絮可是含淚簽下不平等條約。
不許放他愛的搖滾樂、不許彈電吉他、不許隨便進他房間,
還不許他穿「變態色情性質」的褲子在屋子裡晃!?
喂!有沒有搞錯,再怎麼說,他都是房東,而他是房客吧!
而且說到色情的引誘……能讓他衝動的,也只有他了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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